岩华科技成功入选浙江省第四批上云标杆企业

        近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浙江省第四批行业云应用示范平台、第四批上云标杆企业、第六批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评审结果,粒子科技全资子公司浙江岩华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入选浙江省第四批上云标杆企业。

  “企业上云”是指企业通过数据平台的集中化管理和云端数据共享,实现系统与设备互通、产业链上下游信息协同,进而达到企业降本增效的目的。浙江省开展上云标杆企业评选活动是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推进“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在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筛选推荐、专家评审等基础上,经研究审核确定的,旨在推动企业上云向深度用云发展,支持各类企业和创业者以云计算平台为基础,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粒子科技董事长励怡青女士表示,此次岩华科技成功入选省上云标杆企业,是对公司上云工作的肯定与支持。岩华科技基于混合云架构部署建设的融媒体智能服务平台,服务全国100多个合作平台,覆盖全国超过2亿的视频终端用户,已达到了较深的云应用程度,形成了良好的云应用效应,完成了从“资源云化”向“业务云化”的转型,从根本上推动了融媒体产业的创新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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